对主导或自主选育的主要农作物新品种, 通过国家、省级审定并取得植物新品种权的企业, 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

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是在青岛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农作物种业企业;

2.获得审定证书和植物新品种权证书,且至少一个证书为评选年度获得;

3.近三年(含本年度)内未受过生产经营等方面的行政处罚。

申报材料

1.青岛市种业发展奖补政策申报表;

2.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三证合一)、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主要农作物审定证书和农作物新品种权证书复印件;

4.申报品种推广面积证明材料;

5.申报品种制种量证明材料;

6.申报品种销售额证明材料;

7.企业认证、称号等;

8.无违法违规行为承诺书。

申报流程

1.项目申报主体向注册地所在区(市)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按要求提交纸质申报材料。注册地在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的企业,直接向市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2.各区(市)农业农村局对本辖区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报市农业农村局。

3.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选,评选结果按照程序在市农业农村局官方网站予以公示。根据评选结果,安排下一年度预算。

4.市农业农村局每年发布通知,明确有关奖补政策申报时间和要求等。本实施细则评选年度时间截至每年7月31日,之后纳入下一评选年度。

办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青岛市农业农村局

1.联系科室/处室:种业处(筹)

联系电话:0532-66999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