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惠内容

符合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规定的研发活动,企业可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归集每年度项目研发费用,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申报条件

  • 企业申请列入“青岛市企业技术创新重点项目计划”的研究开发项目,应当已经完成内部立项,并符合规定的申报格式。

  • 项目负责人按本格式起草《立项申请表》,经企业负责人审核同意后,通过“青岛市企业技术创新重点项目计划申报系统”完成在线填报。各栏目如无实际内容,应视其文字或数字格式填写“无”或“0”;如被退回要求修改,需继续完善。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在线完成立项审核后,通过门户网站分批公布立项编号。企业可以从申报系统下载打印《立项确认书》正本。

申报材料

  1. 企业决策机构关于该研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

  2. 项目真实性承诺书

  3. 合作研发项目或委托研发项目应提供相关合同

  4. 产品、技术辅助图形

申报流程

一、请申报企业登录青岛政策通网站(https://zccx.qingdao.gov.cn)注册用户并搜索“青岛市企业技术创新重点项目计划申报”进行项目申报。已立项项目,可下载或打印自动生成的立项确认书(带水印),作为立项凭证。“青岛市企业技术创新重点项目计划申报系统”自2023年1月1日起正式迁移至青岛政策通平台网站,原系统2023年6月30日前保留查询及打印功能,有需要的区市和企业请及时保存相关数据信息。

二、各企业要抓紧项目的研发实施,争取按期完成,早日发挥效益。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果发生重大变更、因故中断或因故终止的,请及时在企业内部做好项目变更。

三、技术创新重点项目立项实行“全年在线申报、分批审核立项”的常态化工作机制,立项结果一般于双月下旬公布。

办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 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联系科室/处室:科技处1、

  • 联系人:鲍瑛钰

  • 联系电话:0532-519172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