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优惠内容

    鼓励申报

    申报条件

    •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德才兼备,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高度社会责任感。
    • 2.热爱工程建设事业,实践经验丰富,熟练掌握所申报行业的前沿技术,是所从事领域公认的代表人物,在行业内享有盛誉。
    • 3.作为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过本行业至少2项大型工程建设项目,或者作为项目专业负责人完成至少4项本行业大型工程建设项目。
    • 4.作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及项目技术审定人,承担的项目获得泰山杯等省级及以上建筑工程类奖项,或勘察设计类全国行业奖,或省优秀勘察设计(竞赛)一等奖。
    • 5.团队意识强,为本单位专业带头人,积极培养团队,为建筑技术的创新传承做出贡献。
    • 6.从事建筑工程业务工作15年以上(含相关专业研究生就读期间),任职于山东省企事业单位,近两年在申报单位连续缴纳社保。
    • 7.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得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国家已实施执业注册制度的建设工程专业,申报人还须具有相应的最高等级执业注册资格。
    • 8.年龄不超过60周岁(按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实足年龄计算)。
    • 9.申报人所在单位应为省内注册的建设工程类独立法人单位。推荐单位信誉良好,主体业务正常开展5年以上,无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无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社会贡献突出,整体实力雄厚,依法纳税。
    • (二)破格条件。对建筑工程领域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建设工程类专业技术人才,可以破格参评:正在承担省委、省政府揭榜挂帅工程及科研攻关项目的专门人才;为推动全省建筑工程行业发展经省政府批准引进的特殊人才;作为紧缺人才填补行业发展空白的优秀人才;正在承担国家重大研发计划项目的杰出人才等。

    申报材料

    (一)申报人承诺书(附件2)。

    (二)山东省建筑工程大师申报表(附件3)。

    (三)符合申报条件的证明材料,包括:所在单位相关资质,个人身份证、社保缴纳证明、学历、职称、执业注册证书。

    (四)符合评分条件的证明材料,包括:代表性工程技术成果证明材料、重要奖项获奖证书、相关学术论文、专著、规范标准、专利等证明材料。申报人同时提报本人自我介绍视频资料,时长不超过5分钟,mp4格式,能够充分体现其业绩、成果、能力和水平。

    (五)符合非禁止申报情形的证明材料,包括:近3年从业业绩、无违法犯罪证明、无失信惩戒记录证明等。

    (六)事业单位人员须提供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等部门意见;企业负责人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生态环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税务、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有关主管部门意见。


    申报流程

    (一)开展调查摸底。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按照申报基本条件,对辖区内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调查摸底,汇总填写“各市专业技术人员调查摸底汇总表”(附件1),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根据各市人员调查摸底和相关注册人员分布情况,分配下达申报名额。

    (二)个人自愿申报。申报人如实填写省建筑工程大师《申报人承诺书》(附件2),并提前到公安、发改部门(网站)开具无违法犯罪、无失信记录等证明。

    (三)单位择优推荐。申报人所在单位对本单位所有参评人员进行内部评比,每单位原则推荐1人,勘察设计专业甲级以上、施工总承包特级、监理综合资质企业可推荐2人,且不得为同一专业方向。单位内部等额公示10日,公示无异议后,由所在单位党组织集体研究,出具推荐函并在申报表盖章。被推荐人为事业单位干部的,应当按照管理权限书面征求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等部门意见;被推荐人为企业负责人的,应当书面征求企业所在地生态环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税务、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有关主管部门意见。

    (四)部门遴选推荐。各设区市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受理申报,其他行业由相应省级主管部门受理申报。各主管部门认真组织遴选,等额确定拟推荐人选并列出次序,在本部门网站或省市级媒体公示10日,公示无异议后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办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科室/处室:0532660074171、
    • 联系电话:

    政策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