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金监字〔2023〕102号
各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深入贯彻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才工作的有关要求,加快建设一支素质优良、业务精通、具备国际视野、有市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高质量金融人才队伍,发挥人才示范引领作用,按照《齐鲁金融人才工程选拔管理办法》(鲁金监字〔2021〕247号)规定,现就做好2023年齐鲁金融人才推荐选拔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主体及名额分配
此次推荐选拔面向省内各类金融机构(组织)以及其他开展金融相关业务的企事业单位,选拔其中具有良好职业道德、高超业务水平、丰富实践经验、突出业绩贡献的优秀金融人才。共分为金融英才和金融之星两类:
(一)金融英才推荐。省管企业、隶属于省外金融机构(组织)总部的驻鲁一级分支机构、省外金融机构在鲁设立的专业子公司负责本企业本单位本系统人选的推荐,每单位推荐1名。
各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负责本市其他人选的推荐工作,推荐人选不超过3名,每市同一单位、系统推荐人选不超过1名。
(二)金融之星推荐。各级各类人选由各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统一推荐,最多可推荐10名。每市同一单位、系统推荐人选不超过1名。
为发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等国家战略叠加优势,加快构建“2+N”人才集聚雁阵格局,推动济南市、青岛市发挥吸引集聚金融人才核心城市作用,两市各增加3个金融英才推荐名额,济南市增加15个金融之星推荐名额,青岛市增加10个金融之星推荐名额。
二、推荐范围及选拔条件
齐鲁金融人才采取自下而上、组织推荐的方式,不受理个人申请。推荐范围及选拔条件参照《齐鲁金融人才工程选拔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同一人选不得同时申报金融英才和金融之星,金融英才和山东省金融高端人才奖励名单入选者不得逆向申报金融之星,国家级人才工程和泰山人才工程入选者不得逆向申报齐鲁金融人才,入选齐鲁人才工程其他项目并在支持期内的人员,原则上不得申报。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申报人选,在此次推荐选拔中可以优先考虑:
1.人才及所在单位在参与金融支持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新旧动能转换“十强产业”发展、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等重点工作任务方面做出较大贡献的,在选拔中优先考虑;
2.人才及所在单位积极参与金融辅导、金融伙伴、金融机构高管走基层“十百千万”活动并发挥较大作用的,或在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金融风险化解、金融机构对标提升、重点领域信贷投放、金融人才引育管用、金融服务人才发展等工作中贡献突出的,以及在科创、绿色、普惠等重点金融领域做出较大成绩的,在选拔中优先考虑;
3.2022年以来,通过市场化手段从外地引进我省工作,并与所在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或聘用合同的,在选拔中优先考虑;
4.40周岁以下(1982年9月12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发展潜力大、引领作用突出的金融急需紧缺领域全职青年人才,在选拔中优先考虑;
5.拥有中国500强企业、境内上市公司、境外主要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或同等层次以上企业担任高级管理职务,或海外知名金融机构、高等院校经济金融相关学院担任重要职务任职经历的,在选拔中优先考虑;
6.所任职单位在2022年山东省银行机构服务实体经济评价优秀的,在选拔中优先考虑。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格把关,精心做好申报推荐工作。各推荐单位要高度重视,坚持结果导向,以专业能力、工作实绩、贡献大小为衡量标准。选拔出的人才要群众公认,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示范性,经得起检验。要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推荐材料全面、真实、完整,推荐人选符合条件。对于隐瞒真实情况、虚假填报重要信息等违规申报行为的,取消个人申报或入选资格,性质特别严重的,取消推荐单位的推荐资格。
(二)规范程序,统筹考虑,确保推荐选拔公平公正。各推荐单位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格评审标准程序,广泛听取同行专家、基层群众等各方面的意见,确保推荐选拔工作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要在统筹考虑不同业态、不同岗位金融人才的不同特点和领域、区域分布的基础上,将推荐名额向我省金融人才紧缺领域倾斜。
(三)广泛发动,优化环境,营造人才引育良好氛围。各推荐单位要以推荐选拔为契机,广泛宣传推荐选拔齐鲁金融人才的重要意义,宣传金融人才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和突出贡献,在本地区本单位努力营造重视人才的良好氛围。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政策措施,优化齐鲁金融人才创新创业的良好环境,充分发挥人才的示范引领带动作用,助力全省人才引育创新。
四、申报流程及有关材料
(一)组织申报
今年首次采用线上申报方式。除市级和县级地方金融管理机构已分配账号外,其他推荐单位及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均需登录“人才山东网”(https://sso.rcsd.cn/),根据操作指南完成单位注册和信息填报(操作指南见附件)。
推荐单位或人才所在单位确定申报人员后,组织申报人员自行登录“人才山东网”完成用户注册和信息填报。申报人员在填报时,提交的个人信息、单位信息、工作业绩、有关情况等均须真实、准确、有效,特别是表格中的数字、业绩、贡献等,要与本人和单位实际情况完全相符。系统上传的所有证明材料应经工作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后上传。
工作单位对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无误后,通过申报系统自下而上申报汇总至推荐单位。
(二)审查推荐
推荐单位登录申报系统,对下级单位报送人员的资格条件、填报内容等进行严格审查,并对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对不符合填报要求的申报材料,在系统内提出修改意见后,及时退回并告知申报人进行修改。
对审查合格的申报人选,组织开展初步评审,按照分配名额形成推荐人选。推荐人选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报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三)纸质材料报送
(1)推荐工作报告1份(内容包括推荐工作组织情况、申报材料核验情况、推荐意见、公示情况,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2)《齐鲁金融人才推荐表》一式4份(系统导出,A4双面打印)。
(3)《齐鲁金融人才申报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1份(系统导出,A4双面打印,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四)申报时间
各市、各单位材料提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10月22日。由于系统设定报送时间限制,逾期系统自动关闭。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积极部署,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提报材料,邮寄材料以寄送时间为准。工作中的情况、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事处联系。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咨询电话:0531-51783927
材料报送联系电话:0531-82096959、0531-82096961
邮寄地址:济南市舜耕路42-1号天舜大厦5楼502室
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531-82893217、0531-82893219
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