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四一号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 理办法(试行)》,经有关省级知识产权局审核,国家知识产权局 审查,因企业已注销等情形,决定注销曲江区马坝镇曹溪大米加 工一厂等 6 家企业的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注册登记。
特此公告。
附件:6 家注销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注册登记企业名单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3 年 8 月 4 日
第五四一号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 理办法(试行)》,经有关省级知识产权局审核,国家知识产权局 审查,因企业已注销等情形,决定注销曲江区马坝镇曹溪大米加 工一厂等 6 家企业的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注册登记。
特此公告。
附件:6 家注销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注册登记企业名单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3 年 8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