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批准对泰山玉实施地理标 志产品保护的公告(第 538 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 第五三八号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专家 审查委员会对泰山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进行技术审查。经审 查合格,批准泰山玉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自即日起实施保护。 

特此公告。 

附件:泰山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要求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3 年 8 月 1 日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批准对泰山玉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第538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