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局有关直属单位,有关单位:
根据《省级产品质量检验中心管理办法》,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自2023年5月以来组织开展了省级产品质量检验中心复查复评工作,复查复评结果于2023年9月11日至15日向社会进行了公示。现将结果公布如下。
山东省矿用支护材料产品质量检验中心等15家省级产品质量检验中心复查复评合格(名单见附件1)。请相关依托单位加强日常管理,不断提升产品质量检验能力,充分发挥技术优势,为服务市场监管、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技术支撑。
山东省电光源产品质量检验中心等9家省级产品质量检验中心限期整改(名单见附件2)。请相关依托单位认真整改,形成整改报告,经所在市局审核通过后于11月31日前将整改报告报送省局。省局直属单位直接报送省局。省局于12月底前完成复核。
决定对山东省锂电池产品质量检验中心等6家省级产品质量检验中心(名单见附件3)予以注销。
附件:1.复查复评合格的省级产品质量检验中心名单
2.限期整改的省级产品质量检验中心名单
3.注销的省级产品质量检验中心名单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