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功能区工信局(经发局):
根据《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日照市数字经济加速倍增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日政办字〔2022〕9号)和《日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日政字〔2019〕49号)文件精神,市工信局决定组织开展有关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软件业务收入“上规模”奖励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为日照市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依法纳税、信誉良好、无偷漏税等不良记录,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重大质量事故、严重违法等行为,未被列入失信主体名单,符合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等有关规定;
2.从事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相关业务,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要求,纳入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范围,在市涉软企业直报系统(信息产业运行监测系统)中报送数据及时、准确、完整;
3.2022年度软件业务收入首次达到10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2亿元、5亿元及以上的企业(软件业务收入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及国家统计局《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执行,首次达到以往年度未享受同档规模奖励为衡量标准)。
(二)申报材料
1.软件业务收入“上规模”奖励申报表;
2.申报单位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如与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提供一证即可);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2022年已纳入全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范围的官网截图证明;
4.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中需含有软件业务收入情况),或者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软件业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软件业务收入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及国家统计局《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执行);
5.软件产品著作权等经有关权威机构公开发布的资质认定文件;
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支持标准
对年软件业务收入首次达到10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2亿元、5亿元及以上的企业,分别给予最高20万元、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150万元、200万元的奖励(首次达到以往年度未享受同档规模奖励为衡量标准)。
二、信息技术企业“首次突破”奖励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为日照市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依法纳税、信誉良好、无偷漏税等不良记录,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重大质量事故、严重违法等行为,未被列入失信主体名单,符合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等有关规定;纳入日照市统计部门联网直报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企业;
2.2022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1亿元、2亿元、5亿元、10亿元、20亿元及以上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企业;或者首次入选“中国电子信息100强”“中国软件100强”“中国互联网企业100强”榜单的企业。
(二)申报资料
1.新一代信息技术企业“首次突破”奖励申报书;
2.申报单位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如与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提供一证即可);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企业加盖单位公章的国家统计局B203财务状况表(本地口径);以集团申报的企业,还需提供集团主营业务收入明细表(加盖单位公章);
4.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新一代信息技术企业界定按照《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5+5”十强产业统计分类(试行)》执行。
(三)支持标准
对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1亿元、2亿元、5亿元、10亿元、20亿元及以上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企业,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80万元、100万元、150万元、300万元的奖励(首次突破以往年度未享受同档规模奖励为衡量标准)。
三、资质体系认定奖励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为日照市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依法纳税、信誉良好、无偷漏税等不良记录,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重大质量事故、严重违法等行为,未被列入失信主体名单,符合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等有关规定;
2.从事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相关业务,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要求,纳入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范围(以省级纳统名录为准),在市涉软企业直报系统(信息产业运行监测系统)中报送数据及时、准确、完整;
3.开发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CMMI)三级、四级、五级,信息安全管理标准(ISO27001/BS7799)、IT服务管理(ISO20000)、服务提供商环境安全性(SAS70)、国家信息技术服务标准(ITSS)证书日期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
(二)申报材料
1.资质体系认证奖励申报书;
2.申报单位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如与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提供一证即可);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纳入全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范围的官网截图证明;
4.相关资质标准证书,官网查询的截图并加盖公章;
5.与咨询机构、认证评估机构签订的合同协议(外文附翻译件)、付款凭证、发票及明细表;
6.软件产品著作权等经有关权威机构公开发布的资质认定文件;
7.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四、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奖励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为日照市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依法纳税、信誉良好、无偷漏税等不良记录,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重大质量事故、严重违法等行为,未被列入失信主体名单,符合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等有关规定;
2.首次通过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模型标准(DCMM)二级、三级、四级的企业,等级证书日期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
(二)申报材料
1.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奖励申报书;
2.申报单位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如与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提供一证即可);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等级证书复印件、公布文件和官网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4.与咨询机构、评估机构签订的合同协议、付款凭证、发票及明细表;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五、省级以上优秀项目奖励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为日照市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依法纳税、信誉良好、无偷漏税等不良记录,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重大质量事故、严重违法等行为,未被列入失信主体名单,符合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等有关规定;
2.从事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相关业务,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要求,纳入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范围,在市涉软企业直报系统(信息产业运行监测系统)中报送数据及时、准确、完整;
3.2022年度,获评“国家信息消费试点示范项目”“国家大数据重点产品(解决方案)”等国家级优秀项目(方案)的软件企业、获评“山东省大数据重点产品(解决方案)”省级优秀项目(方案)的软件企业、获评“山东省大数据发展创新平台及创新成果”省级优秀项目(方案)的企业和新认定的省级以上软件工程技术中心的企业。
(二)申报材料
1.省级以上优秀项目奖励申请书;
2.申报单位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如与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提供一证即可);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获得奖励称号的相关公布文件;
4.纳入全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范围的官网截图证明;
5.软件产品著作权等经有关权威机构公开发布的资质认定文件;
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六、剥离组建独立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奖励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为我市行政辖区内的非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剥离其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务,组建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
2.剥离组建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工商注册地、税务登记地均在我市行政辖区内,且纳入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范围,在市涉软企业直报系统(信息产业运行监测系统)中报送数据及时、准确、完整;
3.剥离组建企业软件业务收入当年超过1000万元的(剥离组建时间为2022年3月后);
(二)申报材料
1.剥离组建独立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奖励申报书;
2.原企业和剥离企业情况介绍;
3.剥离组建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纳入全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范围的官网截图证明;
5.软件产品著作权等经有关权威机构公开发布的资质认定文件;
6.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中需含有软件业务收入情况),或者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软件业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软件业务收入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及国家统计局《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执行);
7.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七、新进规模以上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奖励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为日照市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依法纳税、信誉良好、无偷漏税等不良记录,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重大质量事故、严重违法等行为,未被列入失信主体名单,符合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等有关规定;
2.纳入日照市统计部门联网直报系统,2022年度新达到规模以上,并符合《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2021)》标准中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统计分类要求(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且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二)申报材料
1.新进规模以上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奖励申报书;
2.申报单位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如与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提供一证即可);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加盖单位公章的国家统计局B203财务状况表(本地口径);以集团申报的企业,还需提供集团主营业务收入明细表(加盖单位公章)等证明资料;
4.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八、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招商引资奖励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为全球500强、中国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百强、中国电子信息百强、中国互联网百强等重点企业2022年在我市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且当年实到资本金达到5000万元(含)以上的或者企业自落户之日起两年内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5000万元(含)以上的;
2.日照市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依法纳税、信誉良好、无偷漏税等不良记录,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重大质量事故、严重违法等行为,未被列入失信主体名单,符合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等有关规定;
(二)申报材料
1.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招商引资奖励申报书;
2.申报单位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如与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提供一证即可);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验资报告或股东出资证明、银行到账单(复印件)。
4.以“企业自落户之日起两年内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5000万元(含)以上”条件申报的企业还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国家统计局B203财务状况表(本地口径);
5.企业2022年度纳税证明材料;
6.全球500强、中国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百强、中国电子信息百强、中国互联网百强企业投资证明材料、企业股权架构图(需追溯到实际控制人)及股权比例;(全球500强企业依据近3年《财富》杂志评选目录,中国软件与信息服务百强、中国电子信息百强、依据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发布名单,中国互联网百强依据中国互联网协会发布名单,且均持有该申请企业的30%及以上股权。)
7.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九、有关要求
1.凡是提供年度审计报告的项目,提供的审计报告须经第三方社会中介机构审计的“无保留意见”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包括但不限于:赋有省财政监管系统二维码的标准格式的审计报告(含正文、财务报表、报表附注等),审计报告和后附报表中,均需体现软件业务收入的内容。
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山东”网站(https://credit.shandong.gov.cn/)、“信用日照”网站(http://credit.rizhao.gov.cn/home/home.html)、“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平台(http://zxgk.court.gov.cn/)查询企业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等。以上材料按照要求附在申报书中。
3.根据《日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申报的企业,同一事项符合多项扶持奖补条件的,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进行自主申报。根据《日照市数字经济加速倍增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年)》申报的企业,享受不同政策奖补的,就高不就低,不重复奖励。
4.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请根据申报情况填写对应附件并附相关申报材料,装订成册,向所在地工信局(经发局)提报。
5.各区县、功能区工信局(经发局)要严格做好申报材料初审工作,对本辖区内申报单位报送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规范性进行认真审核把关。初审合格后,区县工信部门正式行文,申报材料一式三份(A4版胶装,加盖推荐单位公章),于2023年9月15日前上报,同时报送电子版。
联系电话:8781732,联系邮箱:xxcyk@rz.shandong.cn
推荐单位联系方式:
1.东港区工信局:7965216,dgxxh@rz.shandong.cn。
2.岚山区工信局:2615157,lsxxhk@rz.shandong.cn。
3.莒县工信局:6210116,jxgxjxxcyk@rz.shandong.cn。
4.五莲县工信局:2956152,wljxjbgs@rz.shandong.cn。
5.经开区经发局:8352867,kfqjfj@rz.shandong.cn。
6.高新区经发局:2225735,gxqjfjkjk@rz.shandong.cn。
7.山海天经发局:8316233,shtjfj@rz.shandong.cn。
附件:
1.软件业务收入“上规模”奖励申报书和汇总表
2.新一代信息技术企业“首次突破”奖励申报书和汇总表
3.资质体系奖励申报书和汇总表
4.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奖励申报书和汇总表
5.省级以上优秀项目奖励申报书和汇总表
6.剥离组建独立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奖励申报书和汇总表
7.新进规模以上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奖励申报书和汇总表
8.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招商引资奖励申报书和汇总表
日照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