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颁发了首批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

山东省是国家知识产权局确定的8个数据知识产权工作试点地方之一。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山东省认真贯彻落实相关工作要求,借鉴专利、商标等无形资产登记确权管理制度,积极探索推动数据知识产权登记、保护和流通利用等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截至目前,山东省已建立数据知识产权制度体系,明确了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对象、审查程序及管理服务要求;建设符合数据产品特点的登记平台,实现与已有数据产品登记流通平台的无缝对接;建立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申请初审、复审制度,提高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公信力;建立数据知识产权实质审查制度,重点对数据处理规则、样例数据等事项中智力成果属性、实用属性进行实质审查。


下一步,山东将紧紧围绕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和数字强省建设,立足知识产权管理职能,联合相关主管部门加大工作力度,稳步推进数据知识产权登记保护试点各项工作。